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未定!考生须知!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以下是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下面是具体内容。一、报考条件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一定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心健康,满足完成学业需要。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在2025年3月31日以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4.应试外语为英语。(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2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5.应试外语为英语。二、学业要求(一)课程学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培养方案》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安排。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与认定的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学分互认,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线上(自费)或线下学习方式。申请在线教育授课方式流程详见附件5。(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课程后,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三)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后,在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硕士学位。另外,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四)学习年限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五年内通过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全部学业。逾期或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三、可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四、报考流程(一)报考资格审查报考所需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1份;4.《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1份(附件2、3,须双面打印);5.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4),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二)网上报考申请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请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报考工作(/tdxlsqxt/index.html),报考专业须与报名申请表一致,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在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准确无误的提交各项内容,其中前置学位各项请按本人学士《学位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获前置学位年月为学士《学位证书》右下角落款年月。2.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电子照片用于授予学位时粘贴《学位证书》,必须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用于学位证信息上报,请勿上传自拍照)。3.申请人向我校提交学位申请,学号为必填项(资格审查通过后分配学号),院系和进修班处为空。五、缴费与退费学费缴纳标准:学费30,000元/人。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0,000元/人,(资格确认和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20,000元/人(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学校除学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学费缴纳方式:学员本人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缴费通知自行缴纳学费,不得由他人代缴。六、报名及咨询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8日。请报名的学员按要求备好资审材料(证件类只需发复印件,不需要原件),顺丰快递到接收地址,同时加入qq群,后续的工作安排会在群内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接收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416-4673811传真电话:0416-4673939网址:/文章来源:/info/1131/3586.htm注:招生信息均以官网发布为主.以上便是高顿教育的小编带大家一同梳理的【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未定!】的相关话题。如果大家还想进一步了解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未定!等内容,可以登录在职研究生网频道,我们有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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