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金融学院的前身是中原大学1949年成立的金融系和1956年创办的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专业,是新中国最早的金融、投资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院于1978年开始招收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货币银行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投资经济博士点成为当时全国高校中唯一的投资博士点。2000年8月,金融系与投资系合并组建金融学院。2000年9月至2011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期间学院曾名为“新华金融保险学院”。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学院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2021年,银行管理教研室党支部获批教育部第三批“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2022年“银行管理课程虚拟教研室” 入选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
学院金融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也是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学科。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投资学》和《货币金融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金融工程》和《国际金融》课程被评为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投资学》被评为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证券投资学》被评为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金融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21年,“数字技术与现代金融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名单。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的精神和进取的品格,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能力,适应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企业资金运营部门等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名额
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招生名额:我校2024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F非全日制方向)招生名额暂定为17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应届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预计于10月底发布网上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四、初试
1.考试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研究生入学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另有金融学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五、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4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等。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自命题科目大纲及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可参考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六、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七、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培养方式与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结合在职学习的特点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周末授课,授课地点为武汉,辅以灵活授课形式,学制为2年-4年,超过4年学习期限的,学校将根据学业情况进行清退。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及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可同时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
九、收费标准
2024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MF)的总学费为70000(柒万元)整,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实际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当年批复为准。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2.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3.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金融学院的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